查看原文
其他

论商品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

彷徨之域的路觉 Kritik人文社 2021-11-25

一、前文提要:

“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这个问题,是关于《资本论》问题讨论的最重大的问题之一(或许也可以把“之一”给去掉?)。这个问题在世界经济学界所引发的争论范围、规模,首屈一指(原因除了单纯的经济学问题,自然也有涉及到政治与道德的社会因素)。特别的,理解“转化”这个逻辑概念,是理解马克思的抽象逻辑的关键之一。
关于“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的问题的争论,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从19世纪80年代至20世纪40年代,争论的中心是,在总的剩余价值等于总的利润、总价值等于总生产价格这个问题上基本没有异议的情况下,价值规律和生产价格规律是否存在矛盾?
第二个阶段,是从本世纪40年代至现在,争论的中心是,总的剩余价值和总的利润、总价值及总生产价格是否相等?生产价格的形成是否违反了价值规律?
在这两个阶段的争论过程中,又曾经掀起过三次高潮。第一次高潮出现于19世纪80、90年代,也就是马克思的《资本论(第三卷)》的出版前后。换而言之,是第三卷的出版所引发的重大争论。在《资本论(第三卷)》出版以前,许多资产阶级经济学者都有预言,马克思不可能解决价值规律和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规律的矛盾,譬如奥地利经济学者庞巴维克表示——



“或者在长期里产品实际上按相应的劳动含有量进行交换一在这种情况下, 资本收益的均等是不可能的;或者是资本收益出现均等一在这种情况下, 产品按内全的相应劳动量交换是不可能的。”——《资本与利息》,庞巴维克



其他的经济学家,也有施米特、法尔曼等人都参与到这场规模广泛的争论之中。
第二次高潮则是发生在20世纪40、50年代。譬如,美国经济学家斯威齐发表了在西方经济学界具体很大影响的、解释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的著作《资本主义发展理论》。他认为“马克思在价值转化为价格的路上只走了一半。”为此,斯威齐全面地介绍了波特基维茨对这个难题的解法,并认为是唯一可取的方法。斯威齐的著作发表以后,又引来了温特尼茨、米克等人,分别撰写对波特基维茨的解法的补充。
第三次高潮,则是发生在20世纪的70年代。这不得不与那个年代的凯恩斯主义的理论陷入危机的历史背景相关。而首先挑起这场争论的,则是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在1970年和1971年,他分别在美国《国家科学院记录汇编》、《经济文献杂志》上,发表了名为《马克思“价值”到竞争“价格”的“转化”:一个扬弃和替代过程》、《理解马克思的剥削概念:马克思的价值与竞争价格之间所谓转化问题的概述》。他用带有强烈的讽刺意味的话语,对马克思的“转化”概念批判道——



“如果你消除了代数带来的迷感并开始明白实情,就会发现‘转化算式’恰恰是这样的形式:熟视两个互换而又不相协调的体系。写下其中的一个,用擦子将它抹去,以进行转化。然后填入另一个。瞧!你已经完成了你的算式。”——《理解马克思的剥削概念》,萨缪尔森



篇论文发表以后,美国的鲍莫尔、斯威齐,英国的多布、米克,日本的森岛通夫等拥护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学者,分别撰文对萨缪尔森的文章进行了反驳。并且又吸引来了其他经济学家的广泛关注和参与。这个古旧的难题的争论,又一次被推向世界级高潮。
美国经济学家吉尔曾经把这个难题归结为现代西方经济学界的六大争论之中的第一争论。其热度以及难度可见一斑。而方斯卡则表示,假若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剥削的假定经不起科学的检验,那么随之而来的,必然是以边际理论为基础的新古典经济学说受到人们的欢迎和被人们所选择。
以上所阐释的历史理论脉络,源自于李翀教授的《价值和价格论》(此书也推荐给各位读者)。至于这场世界级经济学争论的、更为详细的内容,这里并不一一表述。我在正式阐述观点之前,言说的这番内容,只是想要表明,这个问题之于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的意义有多么的大。
还是那句老话,由于本人只是政治经济学的初学者,并非专业人士,所以:若有谬误,欢迎指正。
以下,本人则用自己的理解,来回答这个问题。








二、正文论述:

当价值向生产价格转化时,需要解决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按照商品价值的规律,商品价值量由不变资本、可变资本和剩余价值的构成,从而使得商品依据价值进行交换(在卷一,交换价值表现于货币形式上,直接与商品价格等同),商品的价值量之间在抽象劳动的规定之中得以通约。但是按照生产价格规律,商品的生产价格由成本价格(不变资本、可变资本)和平均利润构成,商品按照生产价格进行交换。因此,商品价值与生产价格是否会相互背离?商品价值规律是否会与生产价格规律相互矛盾?
第二个问题,在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的抽象假定之中,各个部门之间的成本价格都是以价值(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资本价值总和,即c+v)衡量的,但成本价格即生产成本所包括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却是从其他生产部门所购买,它们也是别的生产部门的产品,它们的价值也应当转化为生产价格。因此生产成本应该用生产价格衡量而非价值。倘若如此,那么总的剩余价值和总的利润、总价值与总生产价格,是否还会相等?
首先,在资本主义的生产条件下,商品的价值由不变资本、可变资本和剩余价值所构成(即c+v+m)。而在生产价格的范畴里面,不变资本(c)和可变资本(v)表现为资本家的总的预付资本(K),因而剩余价值表现为垫付资本而非可变资本的产物;此时,因为资本家对利润率的追求,促使他们将资本转移到高利润率的生产部门,因而利润率趋于平均化,即一般利润率/平均利润率。归根结底,生产价格由生产成本即成本价格(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即c+v),以及平均利润(利润率平均化的总利润的产物)所构成的。
由此可知,在抽象逻辑的分析上,价值比生产价格的抽象程度、层次要高,更为纯粹,因而二者是不同层次的分析。当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以后,价值围绕着生产价格波动,即生产价格成为了商品价格变化的基础和中心;并且,在生产价格的分析里面,已经引入了市场供给和供求关系的因素,生产价格的分析以这些因素为前提(商品价格则是受到这些综合的现实因素的影响)。因此,在抽象的程度以及顺序上,价值大于生产价格、生产价格大于商品价格。
所以,价值与生产价格的区别,在于剩余价值(m)转化为平均利润的区别,其余的即c+m在量上则是等同的。或者说,生产价格是价值的组成部分(c、v、m)在生产部门之间经过资本转移而重新调整的结果。在逻辑的分析上,也就是从抽象上升为具体的分析所要求的一种具体化“修正”。



“这一切总是这样解决的:加入某种商品的剩余价值多多少,加入另一种商品的剩余价值就少多少,为此,商品生产价格中包含的偏离价值的情况会互相抵消。总的说来,在整个资本主义的生产中,一般规律作为一种占统治地位的趋势,始终只是以一种极其错综复杂和近似的方式,作为从不断波动中得出的、但永远不能确定的平均情况来发生作用。”——《资本论》,马克思



所以,生产价格与商品价格并非是同一的范畴,但价值与生产价格却是同一的范畴。——这一点的意义在于,价值和生产价格的尺度,是同一的,也就是根据劳动时间而表达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但是商品价格却是价值表现在货币上的量值,即以货币为衡量标准(换而言之,价格是价值和生产价格的货币表现)。二者的计量单位不同。
由此可知,既然生产价格是由于利润率的平均化、剩余价值在各个生产部门之间重新分配的成果,并且生产成本之中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是从市场上购买的,因而它们本身包含平均利润。所以,在一般情况下,商品的价值和生产价格在数量上必然产生一种偏移和误差。



“必须记住,如果在一个特殊生产部门把商品的成本价格看作和生产商品时所消耗的生产资料的价值相等,那就总可能存在误差。”——《资本论(第三卷)》,马克思



而,二者的总量,也就是价值总量和生产价格总量却是等同的,即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量是等同的。
通过以上的论述和引证,那么,开头的第一个问题便迎刃而解了:
其一,在商品价值不变的情况下,一般利润率即平均利润率发生变化;或是在一般利润率不变情况下,商品价值发生变化;或是在商品价值和一般利润率同时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某个生产部门的生产价格都会发生变化。但是短期以内,生产价格的变化取决于价值变化而非一般利润率的变化,因为一般利润率的变化是长期稳定的。
其二,虽然从某一个生产部门的情况来看,商品的平均利润并不等于剩余价值、生产价格也不等于价值。但是,一切不同生产部门的利润总和,必然等于它的剩余价值总和(因为剩余价值和利润在量的方面是等同的,但是代表的理论意义不同)。
其三,按照《资本论》的抽象法或者抽象逻辑,商品价值作为最纯粹抽象的开端,应该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历史的发生上,也优于生产价格的逻辑顺序。
至于第二个问题,马克思早在《资本论》的第三卷便已提出来解决的方法——



“如果我们把全国商品的成本价格的总和放在一方,把全国的利润或利余价值的总和放在另一方。那么很清楚,我们就会得到正确的计算。例如,我们拿商品A来说,A的成本价可以包含B、C、D等等的利润,A的利润也可以再加入B、C、D等等的成本价格。如果我们进行计算。A的利润就不会算到它自己的成本价格中,B、C、D等等等的利润也不会算到它们自己的成本价格中。……从总的计算来看,只要一个生产部门的利润加入另一个生产过程的成本价格,这个利润就已经算在最终产品的总价格(总成本)一方,而不能再算在利润一方。如果这个利润算在利润一方,那只是因为这个商品本身已经是最终产品,它的生产价格不加入另一种商品的成本价格。”——《资本论》,马克思



此,理解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的问题的关键,在于不应该把生产价格理解为一种价格,即一种货币的表现,而是应当理解为一种价值,一种在资本竞争和资本转移之中在生产部门里面重新分配了的价值。价格与价值的区别,在卷一里面是等价的(交换价值表现在货币形式上,直接等同于价格),但是在卷三里面,因为生产价格转型的问题,所以产生了变化。这并非一种理论的改变,而是一种逻辑的范畴过渡上的变化。
因此,商品价格仅仅是一种经济现象,一种由价值和生产价格作为调节、经过商品交换而表现在货币上的纯粹的量,它受到不止价值和生产价格的影响。当然,在一些特殊的商品经济活动里面,即超脱了劳动价值论和生产价格论的解释范围的经济难题之中,则需要用到《资本论》的其他理论(譬如地租理论以及其中的“绝对地租”的概念)来进行解释了。
因此,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论以及生产价格论,只是解释资本主义社会的一般经济现象的理论,或者说,乃是《资本论》解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最基本的一个理论环节。





完结




视频 小程序 ,轻点两下取消赞 在看 ,轻点两下取消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